他这一通操作,陆大富愣住了,儿子什么时候懂这个了?怎么看起来还挺像这么一回事?
其实按照陆修远谨慎的性格,原本是不愿意冒这个险的,他怕被人发现自己跟之前的不太一样。
但他既然占了别人身体,在这里重活一次,那原身的家人,也都算是自己的责任了,这也是他深思熟虑过的,陆大富以后如果能站起来,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,所以也必须这么做。
这里没有那些现代检查仪器,一切都是全凭经验推测,好在他也干了那么多年普外,加上从小家庭环境熏陶,现在处理起来,就算没十成的把握,八成也是可以的。
只是他现在的身体有点弱,力气可能不太够,正骨后还会需要一些道具,家里也没有合适的,只能一会出去碰碰运气。
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陆大富,对方想都没想就同意了,还让他放心大胆去试,在这些方面,他好像格外相信自己这个从小聪慧的小儿子。
具体流程沟通完后,陆修远没在屋待多久,就被赶去吃早饭了,灶台上有给他留的一碗米粥跟一个馒头,炉底还有余温,自己加了一把碎柴,稍微热了一下。
白软的馒头被热气一熏,边上都被水汽泡透了,干啃了一大口,有点噎,连忙喝了一口米粥,勉强咽下后,他有些食不知味。
一点味道都没有,他嘴巴又淡又苦,好想吃两口咸的。
端着碗在厨房找了几圈,没看到咸菜,倒是让他在橱柜里看到早上他们吃剩下的饭——几个乌黑的馒头,还有一小盆浑浊的粥,有点看不清什么材料做成的。
停顿了片刻。
他怀着复杂的心情尝了一下,黑馒头的材料味道有点怪,又干又涩,还剌嗓子,喝了口旁边的粥,嗓子又被刺啦的一阵痛,这个他倒是认出来了,应该是小麦混着麦糠煮的粥,他在现代听说过,很多人收来喂猪……
原主之前一直在县里读书,很少回家,上山前,家里还是有不少余粮的,还有昨天喝的那碗米粥,浓稠香甜,他竟想不到原来家里已拮据成这样。
他在现代生活富裕,家里
又是祖传中医,祖父一辈技术精湛,很多人都不远万里慕名而来,自己后来也考去医学院,学医虽苦,但从小也是锦衣玉食,从未在吃穿上面委屈过。
看着自己手上的白馒头,还有碗里的大米粥,陆修远眼前一阵酸涩,他现在才深刻的意识到,他已经不是现代的富家少爷了。
即使陆家穷的揭不开锅了,但也把最好的都给了陆修远,这份情让他很感,也让他对这世界消除了大部分陌生,多了几分归属感。
他把馒头掰碎到粥里,用筷子搅了搅,囫囵的吞下肚,他想赶紧养好身体。
赚钱的事,得一步步来,想的太远也没用,还是先把眼前的事情做好。
吃饱喝足,把碗洗净后,歇息了片刻,从角落里找到家里的柴刀,拎着出门。
陆家住在村子的最后方,背靠大山,雨季水多还会有山泉从他们家门前流过,每到那时,就可以不用绕远路去村口打水了。
而从他们家再往西,则是一片茂密的竹林,村里一些手艺人还会利用竹条编织各种农具,他是要去砍几根竹子,回来有用处。
走了没多久,就到了竹林,前几天暴雨的原因,让竹子吸饱了水分,叶子越发青翠,一眼望过去,绿色挺拔,让人心情都忍不住变好了,内心打定主意,以后没事的时候可以多来这边逛逛。
陆修远拎着柴刀打量了几眼,一鼓作气的砍断几根粗细适中的竹子,削去多余的枝节堆在一起,全部弄好后,没忍住一屁股坐在竹堆上,气喘如牛,歇息片刻才缓过来劲,擦了把额头上的虚汗,起身把竹子两两往怀里一搂,拖着四根竹子,慢吞吞的一步步往回挪。
回到家,院子还是静悄悄的,张氏她们还没回来,他找了块空地,把竹子锯成几段,洗干净后,又从中间劈开。
在院子里搬了几块石头,造成一个简易的灶台,把劈成两半的竹子摆放在上面,两边都摆好了小碗,确定无误后,这才添上了木柴。
火舌舔上了竹节,没一会两边就开始有水汽蒸发,水泡声噗嗤噗嗤响起。
随着第一滴水珠落下,不一会儿,水珠便连绵不绝的落入碗中,竹子烤了大半,才接够了满满一碗鲜竹沥。
陆
修远直接端起碗,竹子的芬芳扑鼻而来,轻轻吹了吹表面的草木灰,也没过滤,直接喝掉了。
喝完后,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,陆修远感觉胸中郁气都散了不少,同时也在记忆中得知,他们这里的医馆,并没有大夫用鲜竹沥治咳嗽,这鲜竹沥最早的记载那可是在大唐,孙思邈的千金方里,难道这里比大唐还要晚?
可是麻黄汤都有的大庆,不可能没有鲜竹沥吧,不过也有可能是他们这个村子落后,他们平安镇虽然属于镇级县,繁华热闹,但他们金山村却是镇里最偏远的一个村子,坐落于山脚下,古代交通不发达,村子里大夫不清楚也正常。
或许他可以利用这个来赚点钱?陆修远在心里在算可行性,同时把碗洗干净放回厨房,正准备回头清理地上的垃圾,就看到门外面,一个黑黝黝的壮汉背着一个背篓在门口张望。
“这位大哥,你这是?”陆修远走上前问道。
那壮汉额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,他看陆修远走过来,紧张的挠挠头,磕磕盼盼的说着,“秀才公,我我是山上的秦猎户的儿子秦峰,那个,之前,我……”
话还没说完,就因为词穷,脸先憋红了。
看他这个样子,陆修远大概猜到对方为什么来了,连忙把他引进屋。
“原来是秦大哥,先进屋坐坐吧。”
陆修远给他找凳子坐下,准备给他倒杯茶,找了半天没看到水壶,拍了下脑袋,突然反应过来,除了原主讲究喝白开水以外,家里其他人好像都没有烧水喝的习惯,大家渴了,都是直接在水缸里直接舀水喝的。
他作停顿了片刻,有点尴尬,现在也没烧水,那怎么招待客人,总不能去水缸舀一碗水给人家喝吧……
好在秦峰及时起身拉住了他。
“秀才公,我下山之前刚喝了几大碗粗茶,不用麻烦了,您可千万这样……”,拉住陆修远,秦峰这才道明来意,他是来赔不是的。
他们金山村位于大山脚底下,虽然位置偏僻,交通不发达,但是靠山吃山,村民们经常上山采些山珍,改善生活。
这座山原本也不叫这个名字,只是因为山环水绕,物产丰富,养活了他们好几代人,后来干脆改名
叫金山了。
山上猎户也常年居住在于此,所以也少不了会有很多陷阱,小陷阱也就罢了,有的猎户为了捕获到野猪等一些体格庞大的猎物,还会偷偷挖两三米深的大陷阱,底下插满削尖的竹子,这样他们就可以坐等猎物上钩,轻松赚大钱。
不过这种好事并没有持续太久,就有运气不好的村民,在上山采山珍的时候掉进陷阱,被底下的竹尖捅了个对穿,直接当场死亡。
这事当时闹得很大,后来村子对这一块比较上心了,严禁猎户们挖超过两米的陷阱,更不许在里面布置尖锐的物品。
之后平安的过了很多年,这次是秦峰要娶亲,对象是山上老猎户的哥儿,性格爽朗,力大如牛,极为擅长打猎。
同为男性,秦峰想在未过门的夫郎面前秀一下能力,打算活捉一个大家伙,他寻思着最近天气转凉,村民们都农忙,没有人上山,应该不会出意外,这才偷偷在山上挖了个这么深的陷阱。
哪里想到还是出了岔子,如果只是掉进陷阱也没事,反正每天下午他都会来检查一遍,到时把人救上来就好了,结果那场秋雨下的又大又急,直接把人淋得神志不清了。
在古代受风寒可是大问题,会死人的,秦峰再后悔也没什么用,连忙把人救出来,再也没有在未过门的夫郎面前秀一下的心思了。
因为习俗问题,怕沾染了病气,冲撞了喜事,他便没过来探望陆修远。
如今他夫郎回门结束,安排好了家里,他得了空,赶紧带着东西来看看,希望秀才公别怪罪他。
知晓了来龙去脉,陆修远沉默了,如果秦峰表现欲没那么强的话,原主可能也就不会死了,他自认为没资格替原主原谅,可他也不是圣母,如果原主不死,他也不可能来到这边。
看到陆修远脸色阴沉不说话,秦峰的心也悬了起来,这事全怪他,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,等他忙完家里就找人打听了下,得知秀才公一直高热不醒,那会他还有点心慌,不过现在看陆修远也能起身了,反正秀才公只是发热了几天,身体好好补补也就恢复了,毕竟是读书人,应该不会怎么为难自己吧?
秦峰有些心虚,连忙拿过来身旁的背篓,
里面装着几大块腊肉,一些干蘑菇,还有一包鸡蛋,全都递到陆修远面前。
“秀才公,家里就这点了,等以后打了大家伙,再送您压压惊,求您千万别告诉村长,我这刚娶了夫郎,我不想被赶出村子啊!”
这么僵持下去也不是个事,毕竟在外人眼里,“陆修远”只是发热了几天,现在又恢复了,其中内情也不足与外人道也,只能感叹阴差阳错命运的捉弄和原主运气不好。
他内心叹了口气,接过干蘑菇放到桌上。
不过事有两面,往好处想,他既然能从现代来到这里,没准原主也在他的世界里借着他的身体复活呢,毕竟他都能穿越,灵魂互换也不是没什么不可能。 <p/平凡文学免费小说阅读_www.71812.net